省委和纪委网站宣传郑州公司“文明过年”活动
发布日期:2016-3-4 信息来源:中建七局

  近日,人民网以《中建七局郑州公司推出系列“过廉过年”主题活动》为题,河南省委和省纪委网站以《中建七局郑州公司“微话廉”让党员过“廉关”》为题,宣传报道了郑州公司纪委“文明过年”活动,从细微之处入手,抓好宣传警示教育,筑牢思想道德防线。稿件全文如下:

郑州公司“微话廉”让党员过“廉关”

  “过廉洁关、过团圆年.....”图文并茂、通俗易懂,春节前夕,郑州公司纪委连续推出系列《过廉过年》微信,给党员打“预防针”,防“节日病”,过“廉洁年”。

 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,防止“四风问题”反弹,郑州公司纪委狠抓关键节点,强化警示教育,持续治理“节日病”,节前“微话廉”让全体党员坚守纪律“底线”,崇尚道德“高线”。

  一是传播了《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规矩论述摘编》有关章节。二是下达了“十条禁令”: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;严禁用公款组织相互走访、宴请等拜年活动;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;严禁组织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和战友会;严禁违规赠送、收受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电子礼券和消费卡;严禁出入私人会所;严禁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。三是解读了《廉洁自律准则》《纪律处分条例》中有关处分条款,如:第68条,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、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,情节严重的,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;第96条,违反有关规定组织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、高消费娱乐、健身活动,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、发放礼品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,情节较轻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.....

  据悉,郑州公司纪委实行“微话廉”过“廉关”的同时,推出了其他系列活动:观看警示教育片《作风建设在路上—狠抓时间节点》、赠送《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规矩论述摘编》、学习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十八以来廉政新规定,以及中纪委通报的节日期间违反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的典型案例,并通过QQ和微信等新媒体及时推送,抓好日常教育,实施潜移默化,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,引导他们“过廉洁关、过团圆年”。

中建河图建设有限公司
地  址: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与益田路交界东南皇都广场C座8层
邮  编:518017
联系电话:0755-83276072